《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 ),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
不按照监理规划实施监理
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
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按照规定检查
应当查出而没有查出质量问题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