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尽管我国法理学研究中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似乎关于“法理学范围”的问题则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它不仅要处理一个纯属法理学学科自身定位的问题,而且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法理学人理论旨趣和方法的选择,法理学未来发展的方向以及我们为此所可能作出的贡献。中国法理学发展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上下左右”的问题。
其实,在恢复法理学研究的那一天起就一直渴望能够有“上档次”、“高品位”的法学著作问世,能够在世界法理(哲)学讲坛听到来自中国法理学家的充满思辨的声音,与世界范围的法理(哲)学家们一道讨论关涉人类整体命运的法理(哲)学前沿问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孕育出体现中国智慧的原创性法学理论和思想,培育出“世界级的法理(哲)学大师”。但这种“上”,仅仅停留在感性欲望的层面,在学问旨趣的追求方面,我们确实很难说是在以“上”为标高。说到“下”,即主张法理学应当从“虚空”中走下来,能够对其他部门法学的研究起指导作用。但问题是采取如何一个“下”法?应当让法理学理论本身(尤其法学方法论)的发展而不是法理学家先验的预设来决定其“走下来”的方式和姿态,是非常重要的。没有生命力的法理学,无论怎样调整其“下降”的姿势,也不会平稳地落在坚实的土地之上。最后要提及的,是所谓“左右”问题。对学术风向素来敏感的人,往往会从意识形态层面理解法理学研究中的“左”“右”之别。但随着“姓社”“姓资”问题辩谈之音渐弱,法理学界在意识形态上的“左右”之论自然也不再属一种暗在的诱因。
所以,当下的法理学之左右问题可以看做学问路向选择上的游弋不定状态。“科际整合”的知识背景模糊了法理学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边界,这使得我们的法理学家在领略学科边际灿烂风景的同时,也将迷失自我的视线,不能辨认回归学科之内的路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当代的法理学实际上还面临着面对西学强势的状况,如何确立中国话语体系及研究范式、如何建立独创性理论的问题。具体而言,其内容包括:①未来的中国法理学应当培育世界知名的法理(哲)学家;②未来的中国法理学应当形成具有中国风格和特色而又能够与世界法理(哲)学界展开对话的独创理论与学说体系;③未来的中国法理学应当能够反映时代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总体精神及其成就。建立汉语文明的法理学,需要考虑的是未来的中国法理学要有中国人自己传统文化的底色,有中国之话语、范畴、方法、当下经验和问题。要完成这样一个宏愿,目前应该做的其实还是一个基础的作业,即首先要系统地整理中国历史上各家各人的法学著述,在此基础上进行思想史和学术史的分梳,澄清并复现中国法律思想之流变传承的心灵史轨迹,建立一个中国法律思想的“系谱”,继而形成“汉语版的法理学”诠释体系。
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承继和发展亦为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所不能够回避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导思想,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已经型化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的制度原则,通过多年的强化教育甚至积淀为人们的某种信念力量。但把中国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世界学术中心面临着诸多困难,建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理论体系仍然需要一个时间过程。
最后,中国法理学如果不使自己的研究流于空洞、苍白,就必须在法学之外和法学之内寻求理论和方法的支持。法理学要站在法学学科发展的最前沿来追踪、吸纳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成就,反思法的基本问题,同时也从法学的角度对各种人文思潮作出回应。不仅如此,法理学作为法学建立在诸应用法学(部门法学及其应用学科)之上的具有普遍意义、属性和职能的法学学科,作为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它还必须在法学体系之内与其他法学学科相结合,不断从其他学科中获取理论和方法上的资源,以丰富和完善法理学自身的理论。
<jx> 本题考查中国法理学研究的现状及对其评价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