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