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0年6月4日,户口在甲区的高端向户口在乙区的江非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于2001年年底之前归还。2001年8月,高端搬至其父母所在的丙区居住。2002年9月23日,江非因高端没有按期归还借款而向高端的户口所在地甲区人民法院起诉。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高端自2001年8月起即居住于丙区,于是以丙区为高端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丙区人民法院。丙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经查发现高端自2001年8月搬至丙区居住,但高端自2002年3月起实际上居住于丁区。此时,丙区人民法院应当______。
- A.将案件移送给高端现在居住地丁区人民法院
- B.将案件退回甲区人民法院
- C.报请自己与甲区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