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 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 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 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 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 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无1.(1)对杨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 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2)对董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 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的,应当裁定发回原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3)对樊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交付执行。
2.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理由是:杨某和董某、 樊某系共同犯罪,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 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高级人民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对刑事附 带民事案件,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 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效力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4.下级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主要参考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二十二条、第二西四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一 条,《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 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