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表决权恢复是指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所以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选项B的说法正确;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所以选项CD的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