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此选项A正确。B选项属于委托行政,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四款: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B选项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应为市区公安分局。C选项和D选项都属于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八条的规定,只有在发生损害结果加重时,才发生复议机关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且复议机关与原侵权机关并非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不承担连带责任,复议机关只对加重部分赔偿;损害结果减轻或者维持原状的,都由最初侵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故C、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