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甲企业以自产产品100吨与乙企业自产N产品50台进行等值交换,下列关于以物易物增值税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企业均无货币收入,故无须进行增值税处理
B、
甲、乙企业发出货物时,都要作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C、
甲企业交付M产品不必计算销项税额,乙企业收到M产品也不能作进项抵扣
D、
甲、乙企业可以约定相互不开具发票,并可在收到对方货物时将货物市价所含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