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县政府关于李××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规定和《中共××县委关于李××同志任职的通知》(×委[2012]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议:
李××任县××局局长。
请予审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标题有误,应修改为“××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李××同志任职的议案”。
(2)缺发文字号,应为“××政发〔2012〕×号”。
(3)主送机关位置不对,应左顶格,与发文字号空一行。
(4)“×委[2012]39号”格式错误。应修改为“×委〔2012〕39号”。
(5)发文机关错误,应为“××县人民政府”。
(6)成文日期错误,应修改为“2012年12月3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