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1)公约的造用范围:第1条规定,公约适用于具有国际性质的商业行为代理,即代理人代袁本人与第三人进行或打算进行交易,但也不排除适用于代理人负责以他人名义接收和传达意思表示,或者与第三人进行谈判等场合。亦不管是显名代理或隐名代理、常设代理或临时代理,公约的规定均应适用。第2条规定,公约不适用于代理关系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形式要件方面的要求,家庭法、夫妻财产制和继承法中的法定代理,诉讼代理以及船长执行职务上的代理。
(2)公约调整的代理关系:①本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②本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③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3)一般条款和最后蒂款强行性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不接受反致、转致和间接反致、保留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