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人民银行发布了( ),该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2005年,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商业 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