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颁布的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一级、二级分别用于两类不同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一级标准为优,二级标准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