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8.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9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25000千克,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40元;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28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9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应纳消费税( )元。(消费税税率20%加1元/千克)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无论是否退还;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其包装物押金不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25000×1+[105000+(4640+9280)÷(1+16%)]×20%=25000+23400=48400(元)。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大于3000元,适用税额为250元/吨,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50=37500(元)。该酒厂应纳消费税=48400+37500=85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