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汽车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因经营需要拟新增办公楼一栋,对新增办公楼的涉税政策,向税务师咨询如下问题:
问答题
直接购买或自建,进项税额抵扣采用什么方法?若融资租入,与购买相比,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有什么差异?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购买或自建,进项税额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期抵扣,第一期抵扣60%,剩余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融资租入,其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抵扣,无需分期抵扣。
问答题
若8月购买办公楼并投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2000万元,税额为2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进项税额分别在何时抵扣?并计算抵扣金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8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抵扣凭证的当期抵扣60%,金额为220×60%=132(万元),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即2017年8月)抵扣剩余的40%,金额为220×40%=88(万元)。
问答题
若购买的办公楼按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2016年8月投入使用,先用于职工食堂,2017年9月,甲欲将其改为办公楼,按现行规定,2017年9月,改变用途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并做分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购入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不得抵扣,转用于办公,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使用13个月,净值率为89.17%。可抵扣进项税额=2200000×89.17%=1961740(元),其中60%的部分(1177044元)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中抵扣,40%的部分(784696元)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77044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784696
贷:固定资产 196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