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度建造办公楼一栋,12月20日将其销售给位于某市的乙外商投资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载明销售款5000万元,并注明由乙企业向甲公司支付货币资金4500万元,另以一宗未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作价50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并签署产权转移书据。之前,乙企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价款200万元并发生相关税费6万元。甲公司开发该办公楼支付了土地价款200万元、拆迁补偿费300万元、基础设施费1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00万元;开发过程中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不包括印花税)、销售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该费用属于向其他企业借款支付的本年利息,约定利率10%,银行同期利率6%),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贫困地区捐赠76万元。
(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 2014年甲公司、乙企业就该办公楼买卖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______
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5000×5%=250(万元)
乙企业应缴纳营业税=(500—200)×5%=15(万元)
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250+15)×(1+7%+3%)=291.5(万元)
2. 2014年甲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300+100+500)×(1+8%+20%)+5000×5%×(1+7%+3%)=1683(万元)
增值额=5000-1683=3317(万元)
增值率=3317÷1683×100%=197.09%
土地增值税=3317×50%-1683×15%=1406.05(万元)
3. 2014年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合计。
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合计=5000×5%×(1+7%+3%)+1406.05+(5000+500)×0.05%=1683.8(万元)
4. 2014年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印花税)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0×0.5%=25(万元),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前只能扣除25万元。
甲公司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120-50+25=95(万元)
5. 2014年甲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会计利润=5000-(200+300+100+500)-(120+60+150)-1683.8-80=1806.2(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806.2×12%=216.74(万元),所以捐款所得税前可以全部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300+100+500)-(95+60+150÷10%×6%)-1683.8-80=1891.2(万元)
2014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891.2×25%=472.8(万元)
6. 2014年乙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金额=200+6+(500-200)×5%×(1+7%+3%)+500×0.05%=222.75(万元)
增值额=500-222.75=277.25(万元)
增值率=277.25÷222.75×100%=124.47%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77.25×50%-222.75×15%=105.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