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法定资本制曾被大陆法系国家法普遍采用。公司立法的历史证明,直到20世纪上半叶,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及资本不变三项原则依然在这些国家公司法中被严格贯彻。与此不同,普通法系国家公司法则实行授权资本制。所谓法定资本制,包括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及资本不变三项原则:
(1) 资本确定原则,即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2) 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即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维持公司的清偿债务能力,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 资本不变原则,即公司的资本额一经确定,即不得随意改变,如果需要增减,必须严格地按法定程序进行。因此,所谓不变,并非资本的绝对不可改变,而是不得随意改变。从立法意图上看,资本不变原则是为了防止公司人以减少资本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或防止公司因任意增加资本而导致资本过剩,使股东承担过多的风险,从而损害股东利益。
所谓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在成立时,须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股东只认足一定比例的资本或章程中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即可成立,未认足的资本,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营业需要和市场情况随时发行新股、募集资本。大陆法国家公司实施的情况表明,法定资本制对于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维护交易安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公司的发展,其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主要表现:一是因公司资本不易认足而导致公司设立困难;二是公司设立之初可能出现资本积压和闲置;三是公司增资时程序繁琐。与此相比较,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无论章程确定多大的资本数额,公司都可以迅速成立,同时可以免除增资的繁琐程序。可见,授权资本制具有显而易见的方便和灵活性。当然,其缺陷是容易造成公司的滥设。正是由于上述两种制度各自的利弊,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两种资本制度在一些国家出现了融合。形成了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新的资本制度,折中授权资本制。这种新的资本制度既保留了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优点,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二者的不足。20世纪50年代以后,这种授权资本制在大多数西欧国家实行,充分反映了各国关于公司资本的立法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断完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