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丙公司为乙付款提供保证,当乙不能付款时,由丙连带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丙同意提供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甲、乙两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物。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协议,未经丙同意。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B种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B种货物由丁向乙提供。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考点:合同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有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一款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乙双方协商将标的物换成B种货物,没有加重债务人的债务,所以保证人丙仍在承担保证责任。立的要件
多选题 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合同成立的要件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属于债务承担,没有经过债权人乙的同意,但乙已接收丁的履行,所以甲与丁的债务承担有效。
多选题 乙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考点:先履行抗辩权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乙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合法。因为乙在甲、丁未履行其到期供货义务时未行使抗辩权,在丁向其提供货物时也接受了货物,可视为乙认为甲、丁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乙的先履行抗辩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