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刘某夫妻二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借款1万元,后这笔钱一直未归还。对于这1万元债务,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据此,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对于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除非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或者与第三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否则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第三人知道的证明责任由夫妻一方负担。选项C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