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下列情形中,科创板上市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4.3条,存在下列情形的,科创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一)科创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尚未产生收入、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二)科创公司存在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的,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前后3个月内;(三)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