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这两项债务不可能抵销
B.这两项债务可自然抵销
C.经双方协商一致,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
D.经任何一方主张,这两项债务即可抵销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债务的抵销 《合同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在本题中,尽管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抵销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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