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缴费手续的要求
[解析] A.B.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6条第2款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5-2-2“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的规定,选项A、B正确。
C.D.《专利审查指南2010》5-2-2“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中规定:“在汇单上还应当写明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同一专利申请(或专利)缴纳的费用为两项以上的,应当分别注明每项费用的名称和金额,并且各项费用的金额之和应当等于缴纳费用的总额。{{U}}同一汇单中包括多个专利申请(或专利),其缴纳费用的总额少于各项专利申请(或专利)费用金额之和的,处理方法如下{{/U}}:(1)缴费人对申请号(或专利号)标注顺序号的,按照标注的顺序分割费用;(2)缴费人未对申请号(或专利号)标注顺序号的,按照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的顺序分割费用。造成其中部分专利申请(或专利)费用金额不足或者无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现行《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对于缴费总额不足的情况不再直接视为全部未办理缴费手续,而是尽可能的按顺序拆分处理。故如今选项C、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