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于双方的服装加工机器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考查立案登记与明确被告的含义。根据《民诉解释》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124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AB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09条的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由于C项甲的起诉状并未能够完全使被告区别,因此不能认为有明确的被告。因此C项错误,本题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