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最迟在2012年6月1日前,向甲公司交付1万米防雨帆布。至6月10日,虽经甲公司多次催要,但乙公司仍未向甲公司交付防雨帆布。6月12日,甲公司所在地A 市普降暴雨,甲公司因缺乏足够的防雨器材,致使堆在露天货场的货物淋湿损失5万元。乙公司提出防雨帆布最快也要6月25日送到,请甲公司将露天堆放的货物全部存放在仓库中,甲公司认为近日不会有雨,而未理睬。6月20日,A 市又降暴雨,致使甲公司货物损失10万元。
若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未于约定时间向甲公司交付防雨帆布为由,要求乙公司赔偿两次因雨淋造成的货物损失共15万元,乙公司应该赔偿吗?_____
不应该全额赔偿。乙公司违约,未能按约定时间向甲公司交付防雨帆布,致使甲公司在6月12日的暴雨中遭受5万元货物损失,该项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6月为多雨季节,甲公司露天堆放的货物有再次受损危险,乙公司建议甲公司将露天堆放的货物移至仓库以防损失进一步扩大,甲公司未采取,导致新损失10万元,此损失应由甲公司自行承担。
若甲公司依乙公司建议,将露天堆放的货物移放仓库,花费人工费2000元,则此费用应该由谁最终承担?_____
不应该全额赔偿。乙公司违约,未能按约定时间向甲公司交付防雨帆布,致使甲公司在6月12日的暴雨中遭受5万元货物损失,该项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6月为多雨季节,甲公司露天堆放的货物有再次受损危险,乙公司建议甲公司将露天堆放的货物移至仓库以防损失进一步扩大,甲公司未采取,导致新损失10万元,此损失应由甲公司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