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第6.2.1条,供老年人使用的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间应便于老年人通行,不应采用扇形踏步;不应在楼梯平台区内设置踏步;主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50m;其他楼梯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2.楼梯宜采用缓坡楼梯;缓坡楼梯踏面宽度宜为320mm~330mm,踏面高度宜为120mm~1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