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其身份是( )。
志愿者
合作者
教师
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