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下列关于写字教学阶段目标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二学段对识字与写字的要求是:“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第三学段对识字与写字的要求是:“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据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