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下列关于写字教学阶段目标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
第二学段要求学生能用硬笔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
B、
第二学段要求学生能用毛笔描红正楷字帖
C、
第三学段要求学生能用硬笔书写行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
D、
第三学段要求学生能用毛笔字书写行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二学段对识字与写字的要求是:“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第三学段对识字与写字的要求是:“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据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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