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 -90 | -490 | 250 | -340 | 170 | 300 |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
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106.5×60%=63.9(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0.5‰=11700×0.5‰=58.5(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58.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5-58.5=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