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学制
1904年清朝政府颁布的关于学制的法令。1903年,由张百熙、张之洞等奏拟。 1904年清政府奏准颁布,这年为癸卯年,故名。除规定学制系统外,还订立了学校管 理法、教授法及学校设置办法等,施行至辛亥革命为止。癸卯学制规定教育年限:小 学为九年,中学五年,高等学堂及大学堂六至七年,入学年龄为六岁。该学制是中国 近代第一个以教育法令公布并在全国实行的学制,它对近代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