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200+(900-780)=320(万元)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00-350=150(万元)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680+800=1480(万元)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0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支付的现金,在母公司个别现金流量表中反映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应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应将该金额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