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雷尔拨地法》
《毛雷尔拨地法》是1862年美国国会批准的一项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按各州在国会的议 员人数,以每位议员拨三万英亩土地的标准,向各州拨赠土地,各州应将赠地的收入用于开办或资助农业 机械工艺学院,故这类大学又称“赠地学院”。《毛雷尔拨地法》颁布后,美国大多数州创办了农业工学院 或在原有的大学内附设农工学院。农工学院的出现,改变了美国高等教育的结构,也改变了美国高等教育 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对美国近代工农业的发展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