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该“新的证据”所指的是下列哪些情形?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关于“新的证据”的规定。

[解析] 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41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根据这一规定,选项A是错误的,而B、C正确。至于选项D,多了“因主观原因”的限制条件,故不能选。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