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7.
甲进入乙家行窃,乙将其制服并报警,在等待警察期间,乙多次击打甲头部,致其重伤,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法专-4题)
A、
正当防卫
B、
假想防卫
C、
防卫不适当
D、
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而实行防卫的,是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包括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本案中,乙已经将甲制服了,又多次击打甲头部,是事后防卫。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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