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一国有公司2017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 000万元,该公司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1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2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国不分项计算,因此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抵免限额。该企业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3 000﹢600﹢400﹦4 000(万元)。境内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法应纳税额﹦4 000×25%﹦1 000(万元)。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500×20%﹢100×30%﹦130(万元),在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 000×600÷4 000﹦150(万元),按照实际缴纳的130万元抵扣。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30%﹢100×20%﹦110(万元),在B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 000×400÷4 000﹦100(万元),按照限额扣除。A、B两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可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的税额分别为130万元和100万元。全年应纳税额﹦1 000-130-100﹦7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