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中学生赵某,1996年3月4日出生,2010年3月4日王某与朋友一起过生日,酒后为寻求刺激,赵某持匕首对被害人实施抢劫。对于赵某的责任能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B.赵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抢劫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C.赵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由于是未成年应减轻处罚
D.赵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A
B
C
D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权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王某在14周岁生日当天犯罪,应认定为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故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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