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2004年4月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该法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对外开放、妥善处理对外贸易中的各种问题、从贸易大国成为贸易强国提供了法律保障。
修订《对外贸易法》是适应新形势,履行我国人世承诺的需要;是适应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需要;是适应我国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对外贸易法》的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范围扩大到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根据原《对外贸易法》第8条的规定,中国的自然人不能够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应当进一步放宽外贸经营权的范围,同时考虑到在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边贸活动中,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已经大量存在,对外贸易法作为外贸领域的基本法,应当允许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因此,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范围扩大到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2) 取消了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根据原《对外贸易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必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许可。根据中国的人世承诺,我国要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三年内取消对外贸易权的审批,放开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的外贸经营权。因此,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取消了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只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
(3) 增加了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内容。根据关贸总协定(1994) 第17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8条的规定,允许各缔约方在国际贸易中维持国营贸易,即对部分领域的货物贸易,授权特定的进出口企业经营,具体经营企业可以为国有企业或者非国有企业。据此,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增加了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内容。
(4) 根据《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136段中的承诺,自加入世贸组织时起,中国将使其自动许可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进口许可程序协定》的规定。自动许可仅为备案性质,目的是为检测进出口情况。因此,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增加了国家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管理的内容。
(5) 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是世界贸易三大支柱之一,越来越多的成为各主要贸易国家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同时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外立法经验,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增加了通过实施贸易措施,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以及防止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利,并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在国外保护的相关内容。
(6) 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根据对外贸易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对外贸易管理的实际需要,补充、修改和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通过刑罚、行政处罚和从业禁止等多种手段,加大了对对外贸易违法行为以及对外贸易中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外,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还增加了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建立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等内容。
总之,《对外贸易法》的修订,有利于我国树立新的对外形象,确立更为完备的法律框架。此次修订使我国履行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树立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我国在对外贸易制度、管理方式等方面作了一定承诺,如外贸制度的统一透明、三年放开对外贸易权等,此次《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就是对这些承诺的具体落实。此次修订为对外贸易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制度。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对外贸易管理中的职责和角色定位,体现了政府适度管理的职能,使得政府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同时,该法也进一步细化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实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协调统一。此次修订还确立了新时期我国对外贸易改革发展的基本法律框架。《对外贸易法》修订后,我们要做的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抓紧推动与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相配套的有关对外贸易条例、规章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并以此确立起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所需的基本法律框架体系,从而全面推进对外贸易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新《对外贸易法》为我国从贸易大国提升为贸易强国提供了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高速发展,在世界贸易中地位不断提高。但也应当看到,我国对外贸易的贸易量与效益、进口与出口、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投资、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方式、外贸与内贸之间的关系上,还存在失衡、整合不足、作用不高和效益低下的问题。新《对外贸易法》的实施与相应外贸法规的配套,将积极提升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和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