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13.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9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2006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加上需要照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2010年5月,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慎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他们应怎样确定被告?______
A、
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崔某是证人
B、
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
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考点] 考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当事人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59条第2款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所以赵某与崔某都是被告,属于当事人,并非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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