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得生产或销售含有新型化学药品许可的生产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的未披露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未经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的时限是( )
从申请之日起5年
从申请之日起6年
从批准之日起5年
从批准之日起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