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甲、乙、丙三个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推定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经营者甲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可以推定甲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B.经营者乙、丙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二分之一,可以推定乙、丙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C.甲乙丙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可以推定甲乙丙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D.甲乙丙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其中乙与丙经营者的市场份额不足五分之一,不应当推定乙丙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C正确,可以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A项中应为二分之一,B项中应为三分之二,D项中由乙与丙占市场份额不足五分之一,难以得知乙、丙经营者市场份额是否不足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