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事项,适用《民 事诉讼法 》的相关 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 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故本题判断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