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汽车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将自产的5辆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 (2)将外购的5台电脑奖励给优秀员工; (3)将自产的100辆小汽车作为投资与乙企业共同设立一汽车销售公司; (4)将自产的1辆小汽车移送企业下设的维修厂进行碰撞试验。 已知每辆自产小汽车的成本为12万元,最低不含税销售价格18万元,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22万元,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24万元。相关小汽车所有权已分别登记在相应人员(企业)名下。 问题:
问答题
说明甲企业上述业务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应分别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①将5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增值税应视同销售,按照同类小汽车的平均价22万元/辆作为计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消费税也视同销售,按照同类小汽车的平均价22万元/辆作为计税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②将外购的5台电脑奖励给优秀员工,增值税不视同销售,外购电脑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电脑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③将自产的100辆小汽车作为投资与乙企业共同设立汽车销售公司,增值税应视同销售,按照同类小汽车的平均价22万元/辆作为计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消费税也视同销售,按照同类小汽车的最高销售价格24万元/辆作为计税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④将自产的1辆小汽车移送企业下设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碰撞试验,属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必要步骤,增值税和消费税均不视同销售,不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作出甲企业上述业务相应的会计分录(账务处理金额不予考虑)。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会计分录: ①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注: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奖励,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③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④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库存商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