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张某,2009年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12月份取得一次性年终奖金24000元;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本年1月1日存入本金200000元,年利率5%取得利息所得;将取得的本上市公司股票期权100000股,以每股8元价格转让,行权时市场价格每股6元,行权时实际支付价格每股4元。
[要求] 计算该纳税人2009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问答题
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中国境内工薪收入应纳税款(6000-2000)×15%-125=475(元) 年终奖纳税 24000÷12=2000(元) 24000×10%-25=2375(元) 境内工薪收入应纳税款:475+2375=2850(元)
问答题
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中国境内稿酬收入应纳税额 5000×(1-20%)×20%×(1-30%)=560(元)
问答题
利息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银行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答题
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股票转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