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
甲诉乙的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要求赔偿2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赔偿1万元,乙不服上诉,二审中甲提出要求乙另行赔偿精神损害5000元,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二审法院调解不成后,直接作出判决,要求乙赔偿甲人身损害加上精神损害共计15,000元。乙不服,申请再审,再审审理中,法院也决定不开庭审理此案,再审法庭辩论结束后,甲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准许撤回起诉后,甲又反悔,又向法院起诉。
问题:
问答题
1. 此案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案件是否合法?二审判决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开庭审理案件是不合法的。二审对于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理由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但此案中二审当事人提出反诉,涉及新的事实和证据,应该开庭审理此案。
二审的判决不合法,因为此案涉及二审反诉,对于二审中的反诉,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为维护当事人审级利益,应告知其另行起诉,除非当事人一致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裁判,二审法院不能直接作出判决。此案中二审调解不成,法院直接作出判决是错误的。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 乙的再审申请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正确答案】乙申请再审,可以向原审中级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此案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的争议,符合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 再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再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此案也是错误的。此案适用二审程序审理,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当事人双方明确同意不开庭才行。没有提到双方同意,法院直接不开庭审理是错误的。
《民诉解释》第40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 甲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是否合法?再审法院在何种条件下允许甲撤回起诉?
【正确答案】甲的撤诉合法。甲作为一审原告,在再审中可以申请撤回起诉,法院在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且发现撤诉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民诉解释》第410条规定,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裁定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撤销原判决。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5. 甲又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民诉解释》第410条第2款的规定,一审原告在再审审理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6. 撤回起诉后,甲还有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
【正确答案】撤回起诉后,甲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
撤回起诉的,法院一并将原判决撤销了,此时当事人的诉权也丧失了。原判决不存在,就不能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也不能向检察院申请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诉权丧失,就不能向法院另行起诉。所以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