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生产企业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______万元。
A、
513.4
B、
503.4
C、
497.2
D、
572.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20×14%=58.8(万元),实际发生75万元,准予扣除58.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20×8%=33.6(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20×2%=8.4(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420+58.8+10+8.4=497.2(万元)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