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致使( )监理服务,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工作项目增多
工作强度加大
延续
暂停或终止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原因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发生了附加服务,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支付给监理人附加服务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