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实行三级三审制,其中称为“法律审”的为( )。
A、
第一审
B、
第二审
C、
第三审
D、
第四审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于1935年公布《法院组织法》后,将普通法院分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但第三审仅为法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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