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中的优先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公民甲2006年5月8日以“乐乐”在美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11月又以“乐乐”在同种商品上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甲公民可以享有优先权,其申请日应为2006年5月8日
   B.公民甲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未提出要求该申请优先权的书面声明,也未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则视为其末要求优先权
   C.乙公司2006年8月8日在我国中央政府主办的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其商品及其还未注册的商标标识,2007年1月20日才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在2006年9月丙公司就以乙公司展出的标识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则乙公司可以享有优先权
   D.乙公司若要求优先权,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申请优先权
    《商标法》第24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因此,A项甲公民的申请过程符合享有外国优先权的条件,正确;B项说法也符合该条的规定,正确。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因此,C项符合享有国内优先权的条件,正确;D项要求优先权的申请程序也符合该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