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物权法》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依《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一)项规定可知,题中的楼层顶部属于居民共有,居民共同为所有权人,故AB正确。依《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可知,建设单位或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或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该楼居民作为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人,可以请求拆除广告牌。故C项正确。《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对该楼层顶部使用所得收益应为居民共有,故D错误,为本题应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