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的内部关系。丁对甲乙之间的债务负连带保证责任,在丙索要欠款一案中,甲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民诉法第53条第2款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据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在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问题上采取“承认原则”而非“有利原则”,乙的抗辩行为即使有利于被告全体,也必须征得甲丁的同意才能对他们生效。因此只有D正确, ABC错误,满足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