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远兴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企业,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营业外收入4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00万元,营业外支出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10万元,管理费用320万元,销售费用230万元,财务费用80万元,投资收益40万元,已经预缴全年的企业所得税675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所示:
(1)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3万元。
(2)销售费用中列支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80万元。
(3)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60万元,支付给其他企业的管理费5万元。
(4)财务费用中列支的向金融企业借款6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支付的全年利息3.6万元。
(5)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1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3万元。
(6)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滞纳金为1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该照章纳税,所以业务(1)应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当年销售(营业)收入=(6000+300)×15%=945(万元)>80(万元);准予据实扣除。业务(2)应该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0。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发生额的60%=60×60%=36(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6000+300)×5‰=31.5(万元),当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31.5万元,应调增业务招待费=60-31.5=28.5(万元);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是禁止扣除项目,所以业务(3)应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8.5+5=33.5(万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业务(4)应该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0。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在不超过“合理工资、薪金总额”14%、2.5%、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0×14%=14(万元)<18万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1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限额=100×2.5%=2.5(万元)>2万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2万元,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0×2%=2(万元)<3万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金额是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是1万元。业务(5)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1=5(万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税收滞纳金属于禁止扣除项目。业务(6)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