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 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①客体是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 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行为。“人民法院的判决、 裁定”, 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 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 ③主体是特殊主体, 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 裁定义务的当事人。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 即对已生效的判决、 裁定, 有义务、 有能力履行, 而拒不履行。